领取校徽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3630次

  

请各部门安排一名人员到学院办公室按各部门人数领取校徽,并及时发放。从329(星期二)起,全院师生必须佩戴校徽,学院将进行检查,未按要求佩戴校徽的师生,须写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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