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4-04-07 浏览:864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茶艺师

评茶师

三四级

2024.4.7-4.28

13

2024.5.12

周宁智慧职业培训中心

2

茶艺师

三四级

2024.4.15-5.6

14

2024.5.18

 福鼎明艳职业技术学校

3

茶艺师

三四级

2024.4.15-5.6

15

2024.5.19

寿宁新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4

保育师、育婴员

三四级

2024.4.22-5.10

16

2024.5.25

周宁智慧职业培训中心

5

保育师、育婴员

三四级

2024.4.22-5.10

17

2024.5.26

寿宁新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6

茶艺师

三四级

2024.4.22-5.10

18

202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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