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10月)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4-09-01 浏览:603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育婴员

三级

2024.9.2-9.13

46

2024.10.13

霞浦

2

茶艺师

三四级

2024.9.2-9.13

47

2024.10.19

福鼎

3

评茶师

一二级

2024.9.18-9.27

48

2024.11.9

福鼎

4

电工

三级

2024.9.18-9.27

49

2024.10.26

福安

5

茶艺师

评茶师

三四级

三级

2024.9.18-9.27

50

2024.10.27

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