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11月)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4-09-30 浏览:496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茶艺师 评茶师

三级

2024.9.30-10.17

51

2024.11.2

柘荣

2

保育师

育婴员

三级

三四级

2024.9.30-10.17

52

2024.11.3

福安

3

食品检验员(学生)

三级

2024.10.8-10.24

53

2024.11.16

福安

4

茶叶初制工

三四级

2024.10.8-10.24

54

2024.11.9

福鼎

5

电工

三四级

2024.10.8-10.24

55

2024.11.10

福安

6

保育师 育婴员

三级

2024.10.13-10.29

56

2024.11.17

寿宁

7

茶艺师

评茶师

三四级

三级

2024.10.13-10.29

57

2024.11.23

周宁

8

茶艺师 评茶师

三级

2024.10.13-10.29

58

2024.11.24

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