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2025年2-3月)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5-01-02 浏览:112次

        为进一步落实宁德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推进宁德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培训,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鉴〔2020〕22号)文件要求,我院计划于近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认定工种

认定等级

报名时限

认定批次

认定时间

认定场地

1

评茶师 茶艺师

三四级

2025.1.6-1.17

5

2025.2.22

福鼎

2

评茶师

二级

2025.1.6-1.17

6

2025.2.22

福鼎

3

评茶师 茶艺师

三四级

2025.2.10-2.21

7

2025.3.7-8

福安

4

评茶师 茶艺师

三级

2025.2.10-2.21

8

202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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