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和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2010ZHZB(ND)002
批 复 号: XD1011190365
招标项目: 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招标货物一览表...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一、 说明... 4
3.3.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4
二、 招标文件... 5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6
14. 投标保证金... 7
15. 投标文件的格式... 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8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9
各合同包评分方法:. 12
六、 废标性条款... 18
七、 定标与签订合同... 18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0
招标一览表:. 20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0
第四章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28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投 标 书... 35
开标一览表. 37
投标分项报价表... 39
供货范围清单... 41
技术规格偏离表. 42
商务偏离表. 43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4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5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4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8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9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52
第六章 招标相关附件. 55
附件1. 56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56
附件2. 57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函... 57
附件3 投标文件标准装订范本:. 5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2003网站太阳集团 委托,对其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销售能力和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XD1011190365
2、项目内容:2003网站太阳集团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一览表---网址: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0 年 月 日]至[2010 年 月 日] (开标前五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东大门)B座12层803室)
4、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开标前送达、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6、投标保证金:合同包一人民币 陆仟元整、合同包二人民币 贰万元整、(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汇达)
特别说明:本次投标需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以前留存本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抵交。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
8、开标时间:2010年 月 日 上午 9 :30
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26号东侨科技楼三层)
9、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东大支行)
帐 号: 100028886980010001
10、凡对本次招标项目有疑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5天与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技术方面咨询请以信函形式)。
11、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通过宁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nd.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2、投标人注册、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投标前在宁德市政府采购网(nd.fj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并经绑定CA卡后方能进行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宁德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截-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德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采购平台;未按规定递交或未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但由于宁德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采购平台目前尚处试运行期间,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发生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4、项目负责人: 朱琳平 联系电话:0591- 87503536 传真:0591-87521562
附: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1 | 1.1 | 普通卧式车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0台 | 370000 |
1.2 | 万能升降台铣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68000 |
1.3 | 平面磨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60000 |
1.4 | 摇臂钻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54000 |
2 | 2.1 | 数控车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9台 | 882000 |
2.2 | 数控铣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4台 | 920000 |
2.3 | 电火花线切割机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70000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由产品制造商制作的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技术参数彩页原件或技术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不一致时,以产品制造商制作的与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技术参数彩页原件或技术资料原件为准。技术彩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 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付款方式与条件:
4.1由宁德市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付款。。
4.2完成了整体合格验收和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培训后,先付货款的90%,余款10%一年后付清。
4.3申请付款需提供如下材料:
(1)政府采购请款通知书壹份。
(2)金额内容与申请付款金额内容相同的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需加盖宁德市政府采购审核专用章);
(3)宁德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书叁份;
(4)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叁份;
(5)中标通知书回执壹份、中标通知书贰份。
5、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费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 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 采购人名称:2003网站太阳集团 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编号:2010ZHZB(ND)002 |
2 | 3.1 | 资格标准: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 |
3 | 1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60 日历日。 投标应答的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
4 |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建省宁德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宁德市闽东中路26号东侨科技楼三层)接收人:朱琳平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德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采购平台(nd.fjzfcg.gov.cn) 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月 日上 午 9:30 |
5 | 12 | 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邀请第6条规定。 投标人必须以自身的名义,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达至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其他方式、他人名义、个人名义以及逾期汇达的一律视同无效。 |
6 |
|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2万元,合同包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7.2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
7 | 21.5 | 评标标准和方法:包1、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百分制,其中:价格分45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15分。 |
8 |
| 招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附件计算方式) |
9 | 23.1 |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
10 | 15.1 |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2条规定文件组成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编制封面、目录、页码,以A4幅面纸张打印、用线装或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装订必须为永久性的、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详见附件3);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此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一、 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3.3.1. 工商营业执照;
3.3.2. 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3.3.3. 投标人资格声明;
3.3.4. 法人代表授权书;
上述资料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6.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货物要求
4.1. 所有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
4.2. 所有投标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的,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 投标人的报价均应包括将符合“招标货物一览表”要求的货物(含货物的全套使用说明书、随机附件及相关资料)交付采购人而发生和应发生的一切成本、税金、费用。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7.1.1. 投标邀请
7.1.2. 投标人须知
7.1.3. 招标内容及要求
7.1.4.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1.5. 投标文件格式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9.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10. 要求
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11. 投标文件语言
11.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正本一本、副本四本、以及电子版):
12.1.1投标书
12.1.2开标一览表
12.1.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加分明细表
12.1.4 投标分项报价表
12.1.5 货物说明一览表
12.1.6 供货范围清单
12.1.7 技术规格偏离表
12.1.8商务偏离表
12.1.9 售后服务承诺函
12.1.10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2.1.11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2.1.12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12.1.13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4.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14.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4.4. 投标人可以通过转帐、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其他方式或以他人名义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14.5.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6.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函详见附件1)。
14.7.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予以原额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函详见附件1)。
14.8.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4.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宁德市财政局国库:
14.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4.9.2. 中标人未能做到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签订合同;
14.9.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4.9.4.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4.9.5.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5. 投标文件的格式
15.1. 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2条规定文件组成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必须编制封面、目录、页码,以A4幅面纸张打印、用线装或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装订必须为永久性的、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坏不可拆分(详见附件3);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此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3.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5.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5.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5.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5.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5.8.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6.1. 纸质投标文件
16.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6.1.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 ××年××月××日上午××××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1.3开标时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带至投标指定地点。
16.1.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6.1.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6.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6.1.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6.2 电子投标文件
16.2.1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前在宁德市政府采购网(nd.fjzfcg.gov.cn)进行注册,并经绑定CA卡后才能进行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宁德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16.2.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德市政府采购网(nd.fj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投标保证金、电子报价、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6.3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德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采购平台;未按规定递交或未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6.4 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一致,但由于宁德市政府采购网电子化采购平台目前尚处试运行期间,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发生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6.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电子加密,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6.7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 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7. 开标、评标时间
17.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7.2. 开标由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
18. 开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代表用CA卡共同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开标会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并记录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报价一览表”内容。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9. 评标委员会
19.1.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0.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0.1. 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20.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20.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密封的及经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为准。
20.2.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0.2.3.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0.3.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3.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20.3.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0.3.2.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5、16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加密的;
20.3.2.2. 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20.3.2.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0.3.2.4.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0.3.2.5.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20.3.2.6.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20.3.2.7.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20.3.2.8. 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20.3.2.9. 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0.3.2.10.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0.3.2.11.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20.3.3.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1.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比较与评价
22.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22.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2.4. 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21.5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投标人根据以下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估。评分将按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加分部分分别进行,计算出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委会推荐评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单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排序在前。
各合同包评分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分),包括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三个部分(各项分值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各部份分值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 价格分(45分)计算公式:(适用于每个合同包)
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 ---------------×价格分数值
有效投标报价
注: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价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 技术部分评分方法(满分40分):
货物技术参数符合性(4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参数偏离表,对照招标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进行比较:若投标货物技术参数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即技术参数总得分小于35 分),评委会可将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带“▲”关键技术指标一项未满足扣3分,未含“▲”的技术参数指标,若不满足即扣除其相应的分值.
包1 普通机床类 技术分(4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技术参数 | 不满足时相应扣除的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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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普通卧式车床(10台,3.7万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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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床身上上最大回转直径 | 40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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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下刀架上最大回转直径 | 22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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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大工件长度 | 100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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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顶尖中心到地面高度 | 1045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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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床身宽 | 39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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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主轴头型号ISO | C-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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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主轴锥孔 | M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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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轴顶尖锥度 | M5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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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主轴通孔直径 | 52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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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4级主轴转速范围 | 9-1600r/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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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主轴输出最大扭矩 | 15000N.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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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93种径向进给量范围 | 0.028-6.43 mm/re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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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93种横向进给量分为 | 0.012-2.73 mm/re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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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纵横向丝杆螺距 | 12mm/5 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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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48种公制螺距范围 | 0.5-224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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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48种寸制螺距范围 | 72-1/8t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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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42种模数螺距范围 | 0.5-112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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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45种径节螺距范围 | 56-1/4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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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下刀架最大行程 | 32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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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上刀架最大行程 | 14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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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刀柄最大截面 | 25*25 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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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纵向快速移动速度 | 4.5m/min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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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横向快速移动速度 | 1.9m/min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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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尾座套筒直径 | 75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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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尾座套筒锥孔 | M5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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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尾座套筒最大行程 | 150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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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主电动机功率 | 7.5 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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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快速移动电动机 | 250W /1360rp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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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冷却液电泵 | 90w 、25L/min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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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机床净重 | 2050 k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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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其它 | 防护板和三爪卡盘、地脚螺栓、三角皮带、顶尖套、顶 尖、方套筒扳手、带槽圆螺母扳手等随机标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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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万能升降台铣床(1台 6.8万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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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工作台面积 | 300×115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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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T型槽数及宽度 | 3×18 mm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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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T型槽间距 | 70 mm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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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最大纵向行程 | 68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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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最大横向行程 | 235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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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最大垂向行程 | 40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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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滑枕行程 | 470 mm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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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立铣头最大回转角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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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工作台最大回转角度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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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水平主轴锥度 | 7:24, NO: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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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水平主轴转速级数 | 12 ste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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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水平主轴转速范围 | 35-1600 r/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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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工作台进给级数 | 14 steps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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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纵横向进给速度范围 | 12-720 mm/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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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垂向进给速度范围 | 4-240 mm/min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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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纵横向快速移动范围 | 2100 mm/min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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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垂向快速移动范围 | 700 mm/min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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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水平主轴传动电机 | 4 kw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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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进给电动机 | 0.75 kw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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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冷却液泵 | 40 w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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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机床净重 | 2150 k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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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其它 | 铣刀芯轴及套环、端铣刀芯轴、刀杆紧螺栓、地脚螺 栓、板手、油枪等随机标配附件及立铣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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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平面磨床(1台,6万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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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台面尺寸(宽×长) | 300×100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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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最大磨削尺寸(宽×长×高) | 300×1000×40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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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工作台纵向行程(最大) | 110 0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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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工作台速度(无级) | 3-27 m/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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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工作台T型槽槽数×宽度 | 3×18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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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工作台承载量 | 468 k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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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砂轮轴中心至工作台距离最大 | 575 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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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磨头横向每行程断续进给量 | 3-30 mm/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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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砂轮轴转速 | 1440 r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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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垂直进给手轮刻度盘值 | 0.01 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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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手轮每转磨头进给量垂直进给 | 1.29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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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手轮每转磨头进给量横向进给 | 8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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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砂轮尺寸(外径×宽×内径) | φ350×40×φ127 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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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电机总功率 | 7.62 kw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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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磨头电机功率 | 4.5 kw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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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加工表面对基面平行度 | 300:0.005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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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表面粗糙度 | Ra0.63μ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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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净重 | 3500 k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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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其它 | 电磁吸盘、砂轮修整器、砂轮卡盘、机床调整垫铁、砂轮平衡 架、金刚石砂轮等随机标配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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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摇臂钻床(1台,5.4万元/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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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最大钻孔直径 | 4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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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主轴中心线至立柱母线距离最大 | 1250mm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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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主轴中心线至立柱母线距离最小 | 350mm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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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主轴端面至底座工作面距离最大 | 1250mm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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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主轴端面至底座工作面距离最小 | 350mm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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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主轴行程 | 315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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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主轴锥孔(莫氏)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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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主轴转速范围 | 25-2000r/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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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主轴转速级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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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主轴进给量范围 | 0.04-3.20mm/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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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主轴进给量级数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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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工作台尺寸 | 500×630mm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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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主轴箱水平移动距离 | 9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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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主电机功率 | 3KW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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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机床重量 | 3000k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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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其它 | 随机标配附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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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数控机床类 技术分(4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技术参数 | 不满足时相应扣除的分值 |
| 一、数控车床(9.8万/台,共9台) |
1 | ▲床身上最大回转直径 | >¢36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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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溜板上最大回转直径 | ¢17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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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件长度 | 7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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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大加工长度 | 550mm | 1.50 |
5 | 主轴内孔锥度 | MT6 | 1.00 |
6 | 主轴通孔直径 | ¢52mm | 1.50 |
7 | ▲主轴转速 | 200-3000r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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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主轴电机功率 | 5.5kW | 1.50 |
9 | ▲主轴调速方式 | 变频无级调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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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刀架工位 | 四工位电动刀架 | 1.00 |
11 | 刀具尺寸 | 20*20mm | 1.00 |
12 | ▲尾座套筒最大行程 | 150 mm | 1.00 |
13 | 尾座套筒锥孔 | MT4 | 1.00 |
14 | ▲横溜板行程 | 23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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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刀架定位精度 | <0.01mm | 1.50 |
16 | ▲定位精度 | X轴≤0.016mm、Z轴≤0.02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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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重复定位精度 | X轴≤0.007mm、Z轴≤0.01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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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工精度 | IT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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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最大快移速度 | X:6m/min Z:8m/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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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最小设定单位 | X轴:0.001mm Z轴:0.001mm | 1.50 |
21 | ▲机床净重 | 23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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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数控铣床(23万/台,共4台) |
22 | ▲X、Y、Z轴行程 | 600mm、450mm、5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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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主轴鼻端至工作台面距离 | 130-630mm | 1.50 |
24 | 主轴中心至立柱导轨面 | 486mm | 1.50 |
25 | ▲X/Y轴快速进给 | 24000mm/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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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Z轴快速进给 | 18000mm/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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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切削进给 | 1-5000mm/min | 1.50 |
28 | ▲工作台面积 | 1000*4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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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最大载重量能力 | 6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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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T型槽数/宽度/间距 | 3/18/160mm | 1.00 |
31 | ▲主轴最高转速 | 8000r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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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主电机额定功率 | 5.5/7.5KW | 1.50 |
33 | 主轴鼻端锥度 | BT40 | 1.00 |
34 | 最大刀具直径 | φ130mm | 1.50 |
35 | 最大刀具长度 | 300mm | 1.00 |
36 | 最大刀具重量 | 6Kg | 1.00 |
37 | ▲定位精度 | ±0.008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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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重复定位精度 | ±0.004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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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X/Y/Z导轨 | 线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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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使用气压 | 0.6mpa | 1.00 |
41 | ▲机床净重 | 45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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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电火花线切割机床(7万/台,共1台) |
42 | ▲工作台面尺寸 | (长×宽):635×41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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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工作台行程 | (X×Y):320×4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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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最大切割厚度 | 3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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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最大切割斜度/工件厚度 | ±3°/100 degree/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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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最大切割速度 | 150 mm2/min | 1.00 |
47 | ▲加工精度 | 八角:≤0.015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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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加工精度 | 锥角:≤0.04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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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最大加工电流 | 6A | 1.00 |
50 | 加工面粗糙度 | 一次切割≤2.5μm多次切割≤1.5μm | 1.50 |
51 | 电极丝直径范围 | Ф0.15~Ф0.2mm | 1.00 |
52 | ▲走丝速度 | 5~11 m/min | 1.00 |
53 | 工作台承受重量 | 400Kg | 1.50 |
54 | 工作液 | 水基 | 1.00 |
55 | 工作液箱容量 | 56 | 1.00 |
56 | 线架 | 可调 | 1.00 |
57 | 丝杆(X、Y轴) | 精密滚珠丝杆 | 1.00 |
58 | ▲导轨 | 精密直线导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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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控制系统 | 单片控制机 | 1.50 |
60 | 控制电机 | 五相十拍反应式步进电机 | 1.50 |
61 | 机床重量 | 1700 Kg | 1.00 |
三、商务部分评分方法(满分15分):(适用于每个合同包)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最高分值 |
C1 | 企业同类业绩分 | 每独立完成一项得1分,该项最多得2分(投标方需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方公章,业绩清单中必须写明采购方的学校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必要提供合同原件方便核实。) | 2 |
C2 | 货物整体 | 投标货物设计、节能、安全、环保方面的先进性、实用性、性能稳定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2 |
C3 | 服务分 | 完善的售后承诺,报价方提供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及细则(1分);企业获得国内相关行业部门评选的售后服务行业十佳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分)。 | 2 |
C4 | 货物商标 | 投标货物的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相关部委评定的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 分) | 3 |
C5 | 企业资质 | 投标货物或同类系列产品作为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指定设备,支持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分) | 3 |
C6 | 企业资质 | 投标货物或同类系列产品获得国内相关行业部门评选的十大知名品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分) | 3 |
各投标人的商务得分为C=C1+C2+C3+C4+C5+C6
四、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
若同一合同包中同时获得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认证的,在总分值或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拥有认证数量最多的产品将被排序在前。
【注:(①自主创新产品是指2009年以来福建省政府或经福建省科技厅颁布的自主创新产品清单或目录内的产品;②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以及福建省财政厅、科技厅2009年以来公布的节能(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清单目录内的产品(非强制类产品)。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A+B+C
六、 废标性条款
23. 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3.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3.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七、 定标与签订合同
24. 定标准则
24.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4.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确定(或推荐)中标人(中标候选人)。
25. 中标通知
25.1. 评标结束后,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向原申报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确认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授权代表无行贿犯罪纪录,并经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方可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应当取消该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中标(成交)候选资格,并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注明供应商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资格的原因,并在三年内禁止该供应商参与宁德市政府采购活动。
25.2. 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刊登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25.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
26. 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政府采购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政府采购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3. 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 合同履约保证金
26.4.1. 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标的金额的 3 %,由中标供应商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的 1个工作日内缴纳给采购人。
26.4.2. 合同履约保证金用于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甲乙双方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7.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7.1. 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7.2. 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注释: 以下《招标内容及要求》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编制,并与其它招标文件构成一份完整的文件。 |
招标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性能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1 | 1.1 | 普通卧式车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0台 | 370000 |
1.2 | 万能升降台铣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68000 |
1.3 | 平面磨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60000 |
1.4 | 摇臂钻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54000 |
2 | 2.1 | 数控车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9台 | 882000 |
2.2 | 数控铣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4台 | 920000 |
2.3 | 电火花线切割机床 | 详见招标文件 | 1台 | 70000 |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1、普通卧式车床(3.7万/台,共10台)
1、机床的性能结构要求
本机床能车削零件的内外圆柱面,端面和圆锥面;能车削公制、英制、模数、径节和周节螺纹;能钻孔、铰孔和拉油槽等。要求:①主轴箱齿轮组及轴均经过精磨,精度高、噪音小、寿命长,主轴三点支承,四道轴承,高刚性结构,扭矩大;②手柄集中操作,螺纹进给系统采用“三轴滑移公用齿轮机构”在不换挂轮的情况下可完成多种螺纹的加工;③溜板箱上要设有纵横进刀手柄,快速进给时纵向移动大手轮脱开,内设离合器,防止自动进给过载;④刀架采用内棘爪结构,刀架回位半转锁紧;⑤床鞍采用卸荷装置,移动轻快,减少床身导轨的磨损,避免“爬行”现象;⑥为减少热变形对加工精度的影响,床头箱和进给箱要有循环集中润滑;⑦铸件均为树脂砂铸造,多重时效定型,导轨须经超音频淬火,硬度高、耐磨性好,并经人工刮研,精度保持性好;⑧尾座底部带卸荷装置,具有快速偏心夹紧装置,移动轻便灵活;⑨设有卡盘防护罩,避免工件或工具飞出。
2、机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 | 数值 |
床身上上最大回转直径 | 400 mm |
下刀架上最大回转直径 | 220mm |
最大工件长度 | 1000 mm |
顶尖中心到地面高度 | 1045mm |
床身宽 | 390mm |
主轴头型号ISO | C-6 |
主轴锥孔 | M6 |
主轴顶尖锥度 | M5 |
主轴通孔直径 | 52mm |
24级主轴转速范围 | 9-1600r/min |
主轴输出最大扭矩 | 15000N.m |
93种径向进给量范围 | 0.028-6.43 mm/rev |
93种横向进给量分为 | 0.012-2.73 mm/rev |
纵横向丝杆螺距 | 12mm/5 mm |
48种公制螺距范围 | 0.5-224 mm |
48种寸制螺距范围 | 72-1/8tpi |
42种模数螺距范围 | 0.5-112 mm |
45种径节螺距范围 | 56-1/4DP |
下刀架最大行程 | 320mm |
上刀架最大行程 | 145mm |
刀柄最大截面 | 25*25 mm |
纵向快速移动速度 | 4.5m/min |
横向快速移动速度 | 1.9m/min |
尾座套筒直径 | 75mm |
尾座套筒锥孔 | M5 |
尾座套筒最大行程 | 150mm |
主电动机功率 | 7.5 KW |
快速移动电动机 | 250W /1360rpm |
冷却液电泵 | 90w 、25L/min |
机床净重 | 2050 kg |
其它 | 防护板和三爪卡盘、地脚螺栓、三角皮带、顶尖套、顶 尖、方套筒扳手、带槽圆螺母扳手等随机标配附件。 |
1.2、万能升降台铣床(6.8万/台,共1台)
1、机床的性能结构要求
本机床能加工各种平面,沟槽,齿轮等,还可以进行钻、镗、插加工,配置相应附件可以扩大机床的加工范围,适于高速,重载高强度合金切削。床身矩形导轨及纵、横导轨表面感应淬火,精度保持性好。采用磨齿工艺,传动平稳,机床噪音低,丝杠螺母等气体软氮化,寿命长。
2、机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 | 数值 |
工作台面积 | 300×1150 mm |
T型槽数及宽度 | 3×18 mm |
T型槽间距 | 70 mm |
最大纵向行程 | 680 mm |
最大横向行程 | 235 mm |
最大垂向行程 | 400 mm |
滑枕行程 | 470 mm |
立铣头最大回转角度 | ±90° |
工作台最大回转角度 | ±45° |
水平主轴锥度 | 7:24, NO:40 |
水平主轴转速级数 | 12 steps |
水平主轴转速范围 | 35-1600 r/min |
工作台进给级数 | 14 steps |
纵横向进给速度范围 | 12-720 mm/min |
垂向进给速度范围 | 4-240 mm/min |
纵横向快速移动范围 | 2100 mm/min |
垂向快速移动范围 | 700 mm/min |
水平主轴传动电机 | 4 kw |
进给电动机 | 0.75 kw |
冷却液泵 | 40 w |
机床净重 | 2150 kg |
机床毛重 | 2900 kg |
其它 | 铣刀芯轴及套环、端铣刀芯轴、刀杆紧螺栓、地脚螺栓、板手、油枪等随机标配附件及立铣头。 |
1.3、平面磨床(6万/台,共1台)
1、机床的性能结构要求
本机床具有强力磨削的特性,适用于各种机械加工,尤其是大批量生产的零部件、工夹具、磁钢、模具等行业。采用砂轮周边进行磨削,可磨削钢材、铸铁和有色金属制成的各类工件平面。1)工作台纵向运动和磨头横向进给均采用液压驱动,横向进给也可以手动。2)垂直进给采用手动,磨轮轴采用装入式电动机驱动。3)有控制热变形装置,热变形小。4)工作台导轨为自动压力润滑。
2、机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 | 数值 |
工作台 | 台面尺寸(宽×长) |
| 300×1000 mm |
最大磨削尺寸(宽×长×高) |
| 300×1000×400 mm |
工作台纵向行程(最大) |
| 1100 mm |
工作台速度(无级) |
| 3-27 m/min |
工作台T型槽槽数×宽度 |
| 3×18 |
工作台承载量 |
| 468 kg |
磨头 | 砂轮轴中心至工作台距离最大 |
| 575 mm |
磨头横向每行程断续进给量 |
| 3-30 mm/次 |
砂轮轴转速 |
| 1440 rpm |
垂直进给手轮刻度盘值 | mm | 0.01 |
手轮每转磨头进给量 | 垂直进给 | mm | 1.29 |
横向进给 | mm | 8 |
砂轮尺寸(外径×宽×内径) | mm | φ350×40×φ127 |
电机功率 | 电机总功率 | kw | 7.62 |
磨头电机功率 | kw | 4.5 |
工作精度 | 加工表面对基面的平行度 | mm | 300:0.005 |
表面粗糙度 | μm | Ra0.63 |
机床重量 | 净重 | kg | 3500 |
毛重 | kg | 5000 |
其它 | 电磁吸盘、砂轮修整器、砂轮卡盘、机床调整垫铁、砂轮平衡架、金刚石砂轮等随机标配附件。 |
1.4、摇臂钻床(5.4万/台,共1台)
1、机床的性能结构要求
本机床应用于机械加工中的钻孔、扩孔、铰孔、锪平面及攻螺纹等。主轴可以在水平面上调整位置,使刀具能很方便地对准被加工孔的中心,而工件则固定不动。有工艺装备时,还可以镗孔。适用于机械部门成批生产或单件生产。主要关键件选用高强度铸铁和特供钢材。关键部件经过热处理,经久耐用,确保基础部件精良。液压传动实现各部夹紧和主轴变速,灵敏可靠。16级主轴转速与进给可选配出经济高效切削。机电液操纵均集中在主轴箱上,方便快捷。1)机床主轴转速及进给量的变速,均为机械式集中操纵,变速准确、方便。2)切削深度可利用定程切削机构控制,能准确地自动停止进刀,定程准确。3)机床主轴箱、摇臂、立柱的夹紧为机械夹紧机构,动作可靠,维修方便。4)主轴箱移动及摇臂回转时方便灵活。5)摇臂升降为齿轮副,丝杆螺母副传动,设有机械及电气保护机构,动作安全可靠。6)摇臂导轨及内外立柱回滚道表面均采用耐磨性措施,可延长使用寿命。
2、机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最大钻孔直径 | mm | 40 |
主轴中心线至立柱母线距离最大 | mm | 1250 |
主轴中心线至立柱母线距离最小 | mm | 350 |
主轴端面至底座工作面距离最大 | mm | 1250 |
主轴端面至底座工作面距离最小 | mm | 350 |
主轴行程 | mm | 315 |
主轴锥孔(莫氏) |
| 4# |
主轴转速范围 | r/min | 25-2000 |
主轴转速级数 |
| 16 |
主轴进给量范围 | mm/r | 0.04-3.20 |
主轴进给量级数 |
| 16 |
工作台尺寸 | mm | 500×630 |
主轴箱水平移动距离 | mm | 900 |
主电机功率 | kW | 3 |
机床重量 | kg | 3000 |
其它 | 随机标配附件 |
2.1、数控车床(9.8万/台,共9台)
本机床要求采用平床身、双开门半防护布局,配FANUC 0i Mate- TD系统,由数控系统控制横(X)、纵(Z)两坐标移动,配置相应的伺服电机作为驱动部件,以脉冲编码器为检测元件构成半闭环CNC控制系统。可对各种轴类及盘类工件自动完成内外圆表面、圆锥面、圆弧面、端面、多种螺纹、钻、铰、镗孔等车削加工。
1、机床的性能结构要求
(1) 卧式平床身结构,床身及床座等主要构件均经过充分的时效处理,导轨经高频淬火处理,X向及Z向运动副贴塑处理,确保机床长期使用的稳定性。
(2) 主轴变频调速,主轴系统的前支承采用双列圆柱滚子轴承,后支承采用高强度圆锥滚子轴承,强制式油润滑,具有精度高、刚性强、热变形小、运转平稳、噪声低的显著特点。
(3) 机床纵横向运动轴采用伺服电机驱动、精密滚珠丝杠副传动、脉冲编码器位置检测反馈的半闭环控制系统,各轴响应快、精度高、寿命长。丝杠轴承选用接触角为60°的丝杠专用推力角接触轴承,能承受较高的轴向载荷,确保了进给传动装置的刚性与精度。
(4) 配置国产名牌立式四工位电动刀架。
(5) 导轨的润滑选用手压油泵实现集中润滑。
(6) 机床采用双开门设计半防护装置,美观宜人,防水防屑可靠。
2、机床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技术参数 |
1 | 床身上最大回转直径 | >¢360mm |
2 | 溜板上最大回转直径 | ¢150mm |
3 | 最大工件长度 | 750mm |
4 | 最大加工长度 | 550mm |
5 | 主轴内孔锥度 | MT6 |
6 | 主轴通孔直径 | ¢52mm |
8 | 主轴转速 | 200-3000rpm |
9 | 主轴电机功率 | 5.5kW |
10 | 主轴调速方式 | 变频无级调速 |
11 | 刀架工位 | 四工位电动刀架 |
12 | 刀具尺寸 | 20*20mm |
13 | 尾座套筒最大行程 | 150 mm |
14 | 尾座套筒锥孔 | MT4 |
15 | 横溜板行程 | 230mm |
16 | 刀架定位精度 | <0.01mm |
17 | 定位精度 | X轴≤0.016mm、Z轴≤0.025mm |
18 | 重复定位精度 | X轴≤0.007mm、Z轴≤0.010mm |
19 | 加工精度 | IT7 |
20 | 最大快移速度 | X:6m/min Z:8m/min |
21 | 最小设定单位 | X轴:0.001mm Z轴:0.001mm |
22 | 机床净重 | 2300Kg |
3、数控系统与伺服电机规格
数控系统采用FANUC 0i Mate- TD系统,配套相应的FANUC交流伺服驱动系统与交流伺服电机。系统具有完善可靠的连锁、安全保护和故障诊断报警的等功能,配有RS232标准通讯接口,可与计算机进行程序控制与存储,能实现DNC加工。
主轴电机:功率5.5KW , 扭矩36.5N.M。
X/Z轴交流伺服电机:功率1.5/1.6KW , 扭矩6/7.7N.M。
2.2、数控铣床(23万/台,共4台)
本机床为X、Y、Z三轴伺服直联控制半闭环立式数控铣床,三轴均为直线滚动导轨,负载大、跨距宽、精度高,结构及外形尺寸紧凑合理,主轴为伺服电机通过同步带驱动。能够实现对各种盘类、板类、壳体、凸轮、模具等复杂零件在一次装夹下,完成钻、铣、镗、扩、铰、攻丝等多种工序加工,尤其适合于中小型产品的高速、高精度加工。可配第四旋转轴,以满足特殊零件的加工。
1、机床的性能结构要求
(1)底座、滑座、工作台、立柱、主轴箱等主要基础件采用HT300铸铁;底座为箱体式结构,紧凑而合理的对称式筋结构保证了基础件的高刚性和抗弯减震性能;A型桥跨式立柱及内部网格状筋,有力保证了Z轴强力切削时的刚性及精度;基础件采用树脂砂造型并经过充分的时效处理,为机床长期使用性能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2) X、Y、Z向导轨均为台湾HIWIN的重载45#直线滚动导轨,具有速度快、高刚性、低摩擦、低噪音、低温升变化等特性,配合自动强制润滑,提高机床精度寿命;
(3) Z向加配重块平衡,保证主轴箱运动顺畅、稳定;Z向驱动电机具有失电制动装置;
(4)X、Y、Z三个方向进给采用高精度高强度的内循环双螺母预压P3级大导程滚珠丝杠,进给速度高;驱动电机通过弹性联轴器与丝杠直联,进给伺服电机直接将动力传递给高精度滚珠丝杠,无背隙,保证机床的定位精度和快速响应;
(5)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高速、高精度、高刚性主轴单元,轴向和径向承载能力强,最高转速可达8000rpm;
(6)主轴采用中心吹气结构,在主轴松刀时迅速用中心高压气体对主轴内锥进行清洁,保证刀具夹持的精度和寿命;
(7)X、Y、Z三个方向导轨、丝杠都采用防护装置,保证丝杠及导轨的清洁,确保机床的传动及运动精度和寿命;
(8)机床外防护采用全防护结构设计,操作方便、安全可靠;
(9)采用可靠的集中自动润滑装置,定时、定量对机床各润滑点自动间歇式润滑,可依据工作状况调节润滑时间;
(10)采用油水分离装置,可把收集来的大部分润滑油从冷却液中分离出来,防止冷却液的快速恶化,利于环保;
(11)机床操作系统采用人体工程学原理,操作箱独立设计,可自身旋转,操作方便。
2、机床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项目 | 数值 |
1 | X轴行程 | 600mm |
2 | Y轴行程 | 450mm |
3 | Z轴行程 | 500mm |
4 | 主轴鼻端至工作台面距离 | 130-630mm |
5 | 主轴中心至立柱导轨面 | 486mm |
6 | X/Y轴快速进给 | 24000mm/min |
7 | Z轴快速进给 | 18000mm/min |
8 | 切削进给 | 1-5000mm/min |
9 | 工作台面积 | 1000*450mm |
10 | 最大载重量能力 | 600Kg |
11 | T型槽数/宽度/间距 | 3/18/160mm |
12 | 主轴最高转速 | 8000rpm |
13 | 主电机额定功率 | 5.5/7.5KW |
14 | 主轴鼻端锥度 | BT40 |
15 | 最大刀具直径 | φ130mm |
16 | 最大刀具长度 | 300mm |
17 | 最大刀具重量 | 6Kg |
18 | 定位精度 | ±0.008mm |
19 | 重复定位精度 | ±0.004mm |
20 | X/Y/Z导轨形式 | 线轨 |
21 | 使用气压 | 0.6mpa |
22 | 机床净重 | 4500Kg |
3、数控系统
数控系统采用FANUC 0i-mate MD,具有完善可靠的联锁、安全保护和故障诊断报警等功能,配有RS232标准通讯接口,能实现DNC加工。
X/Y/Z轴交流伺服电机 :功率1.2/1.2/1.2 KW,扭矩7/7/7N.M (FANUCβ伺服电机)。
主轴伺服电机 :5.5/7.5KW(FANUCβ伺服电机)。
2.3、电火花线切割机床(7万/台,共1台)
1、机床的性能结构要求
本机是利用电极线和高频电源,在CNC系统控制下,按预定轨迹对工件进行电火花切割加工的线切割机床。该机床刚性较好、运行平稳、功能强、操作方便可靠,适合加工高精度、高韧性、难加工的导电金属模具,复杂的金属零件和样板。
2、机床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工作台面尺寸(长×宽) | mm | 635×415 |
工作台行程 (X×Y) | mm | 320×400 |
最大切割厚度 | mm | 300 |
最大切割斜度/工件厚度 | degree/mm | ±3°/100 |
最大切割速度 | mm2/min | 150 |
加工精度 | 八角 | mm | ≤0.015 |
锥度 | mm | ≤0.04 |
最大加工电流 | A | 6 |
加工面粗糙度 | μm | 一次切割≤2.5多次切割≤1.5 |
电极丝直径范围 | mm | Ф0.15~Ф0.2 |
走丝速度 | m/min | 5~11 |
工作台承受重量 | Kg | 400 |
工作液 |
| 水基 |
工作液箱容量 | L | 56 |
机床供电电源 |
| 3N-380V/50Hz |
机床消耗功率 | KVA | 3 |
线架 |
| 可调 |
丝杆(X、Y轴) |
| 精密滚珠丝杆 |
导轨 |
| 精密直线导轨 |
控制系统 |
| XKG-BM51 |
控制电机 |
| 五相十拍反应式步进电机 |
机床重量 | Kg | 1700 |
机床外形尺寸(长×宽×高) | mm | 1450×1000×1550 |
3.1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普通机床、数控机床有关验收标准及谈判文件要求进行验收。机床必须是制造厂自行设计,生产装配的,机床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设备。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3.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和几何精度、位置精度、动态精度等检验报告各一份。
2.安装调试检验
(1)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3.最终验收
(1)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部门或专家按国家规定的机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最终联合验收。验收内容:a、机床外观检查;b、机床功能验收;c、机床几何精度验收;d、机床定位精度验收;e、机床进行试切件验收(包括标准试件加工验收及工件试切验收)。
(2)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3.3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限为1年以上,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卖方在接到买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3个工作日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卖方视自身能力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最优、最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第四章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招标文件有要求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政府采购合同》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甲方申请并经福建省宁德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项目,甲方委托(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数量单价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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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
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
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
4、付款方式与条件
第1合同包由宁德市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付款。。
4.1完成了整体合格验收和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培训后,先付货款的90%,余款10%一年后付清。
4.2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按4.1条约定的方式向付款人申请支付货款(若乙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可在支付第一期货款时扣除)。
乙方要求付款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
7、验收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
8、质量保证
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9、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违约终止合同
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2、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他约定
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宁德市政府采办、宁德市国库支付中心、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释: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
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
招 标 编 号:
合 同 包: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目 录
1.投 标 书
2. 开标一览表
3.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加分明细表
4. 投标分项报价表
5. 货物说明一览表
6. 供货范围清单
7. 技术规格偏离表
8. 商务偏离表
9. 售后服务承诺函
10.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11.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12.投标货物相应证明文件(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13.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投 标 书
致: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接受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1) 开标一览表
(2)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加分明细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5) 供货范围清单
(6) 技术规格偏离表
(7) 商务偏离表
(8) 售后服务承诺函
(9)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0)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11)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12)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即 (中文表述)。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元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合同包总金额 | 产品加分部分 |
属节能产品金额 | 属减排产品金额 | 属自主创新产品金额 | 属环境标志产品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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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含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金额) | ¥ (人民币 元整) |
付款方式 | 完成了整体合格验收和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培训后,先付货款的90%,余款10%一年后付清。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使用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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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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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此表应另册制作一套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并将此信封与投标书正本一同密封。
2.详细报价清单应另纸详列,且标明所报各种货物的数量、品牌和金额。
3.当一个合同包有多个品目号时,投标人应计算出该合同包的合计价。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最新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加分明细表及属于最新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投标人代表签字:
节能(非强制类产品)、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加分明细表
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清单产品名称 | 加分类别 | 加分报价金额 | 本合同包报价金额 | 占本合同比率(%) | 价格评标项加分 | 技术评标项加分 | 认证证书编号 | 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清单页 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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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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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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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小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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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
1.此表应另册制作一套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并将此信封与投标书正本一同密封。
2.当一个合同包内有多个属于清单内产品时,投标人应详细填写并计算出该类产品合计金额。
3.加分类别分别指“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类别。
4.栏目6为栏目4÷栏目5。栏目4填报金额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产品加分部分”一致。
5.栏目7为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
6.栏目8为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根据下表得出的相对应的优惠幅度。
7.以上属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须提供最新清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8.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代表签字: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优惠幅度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20%—50%(不含20%含50%)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50%以上(不含50%)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综合评分法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1 | 投标货物合同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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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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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产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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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量、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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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主机和标准附件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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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备品备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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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用工具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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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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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装调试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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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检验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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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运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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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保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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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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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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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第1栏投标货物合同包/品目号系指“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该货物的合同包/品目号。
2.出厂价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0的各项费用。
3.现场交货投标价格=栏目5×栏目4(数量)+栏目6至栏目12的各项费用。
4.选购件价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投标人代表签名:
货物说明一览表
(按投标货物合同包类别分别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合同包号 |
| 货物名称 |
| 型号规格 |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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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及制造商名称 |
| 品牌 |
| 单价 |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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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性能说明 |
投标人代表签字:
供货范围清单
说明: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
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及单价(如果有的话)。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合同包/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评分标准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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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代表签字:
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编号∶
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代表签字:
售后服务承诺函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承诺)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招标货物及要求”中规定的 (合同包) (货物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肆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投标人概况:
A.投标人名称:
B.注册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C.成立或注册日期:
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
实收资本:
其中 国家资本: 法人资本:
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损益表(到 年 月 日为止)。
(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
(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
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用户名称和地址 | 销售货物名称、规格 | 数量 | 交货日期 | 运行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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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见附件。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传:
传 真: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投标人签到时,请出示此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合格,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合格,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合格有效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附上我方投标货物 (货物名称)的(证件名称)复印件;如需证实,可通知我方提供原件予以证明。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报价货物均必须具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如: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检测报告、产品鉴定证书等)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投标人代表签字: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 ),如获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
100-500 1.10%
500-1000 0.80%
1000-5000 0.50%
5000-10000 0.25%
备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第六章 招标相关附件
附件1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司于 年 月 日将投标保证金 元汇入贵司帐户,参加招标编号为 项目招标采购。因我司中标后已与采购单位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或未中标),特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元整,为盼!
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我司帐户:
全 称:
帐 号:
开户行:
电 话:
(公司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函
福建中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通过 (领取方式)领取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愿意投标此次招标项目。若招标文件需进行实质性修改时请发函通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公司全称(加盖公章):
日 期:
附件3 投标文件标准装订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