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保证教育部平台学籍学历数据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之规定;第三十条第四款、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予以退学处理之规定。以及《2003网站太阳集团学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