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举报电话和邮箱的公告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4-04-10 浏览:828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要求的就业签约“四不准”要求通告如下:

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欢迎广大毕业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违反“四不准”工作要求的情况,可通过以下举报方式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举报电话:0593-8986331

举报邮箱:ndzyj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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