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指南(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 发布日期:2020-02-11 浏览:6310次

一、求职招聘服务

1.问:暂停开展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期间,企业如何发布招聘岗位信息?

答:暂停开展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可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注册,申请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信息,经审核后的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将在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发布。

2.问:暂停开展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期间,企业如何参加网上招聘活动?

答:原定于近期举办的2019—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场次(具体安排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9—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公益性专场招聘会资助场次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4号)),已延期或转为网上招聘,请各用人单位关注主办单位公告。

3.问:暂停开展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活动期间,高校毕业生如何查询岗位信息并求职?

答:高校毕业生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查询岗位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投递简历应聘。

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4.问: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答: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招募工作将继续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开展。4月份起,高校毕业生可以登录该网站查阅《福建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报名公告》等,查询招募岗位并报名。

三、创业扶持

5.问:创业省级资助项目如何申报?

答: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申报。项目申报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须是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申报人已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申报项目经资格审核、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等评审流程并入围的,给予3~1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四、其他就业公共服务

6.问:就业登记如何办理?

省属和中央在闽单位接收毕业生就业登记工作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进行预申请,并通过邮件寄(收)件方式办理。

7.问:如何查询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

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可通过“福建毕业生”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或电话咨询各级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上述两项工作联系方式可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fjbys/zxgzdt/20190528/24520.html)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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