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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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2〕3号),2022年度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和撤销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
1.项目结题。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等立项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2.项目清理。2017年、2018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018年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资助计划、中青年理论人才资助计划项目以及2019年以后立项的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立项项目,超过项目执行年限,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的课题,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做好课题研究总结工作,按照申报书拟定的计划任务,按期提交结题申报。
2.本年度将开展2次结题工作。可分别于5月17日前或10月1日前,统一提交结题材料,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结题申报。
3.报送材料包括:
(1)结题汇总表(附件1),每二级学院1份,含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2)结题报告书(附件2),每个课题2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版;(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2份,扫描版。 需同时将汇总表(excel电子版)、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pdf扫描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ndgzykjc@163.com,联系电话:0593-8986563。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附件1 结题汇总表
附件2 结题报告书
附件3 2022年上半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可申请结题项目一览表
科技处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2022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 2022年上半年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有关项目可申请结题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 福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