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1-07-08 浏览:3267次

宁职院人〔201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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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各单位:

为做好200-2011学年度教职工任职考核工作,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督促与教育作用,促进学院工作作风转变和效能的提高,根据闽职改办字[1989]015号、闽职改办字[1991]24号和《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闽人发[2004]1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

(一)考核对象:全院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与工勤人员。

(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完成聘任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要求的实绩。请各位教职工对照所聘岗位的职责,对一学年来的履职情况作出自我评价。各部门、各学科按照每位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对教职工的年度工作情况作出相应的考核评定。

(三)考核方法

采取群众评议与领导测评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部门考核评议小组应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依据,根据学年度的主要工作及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地分解考核内容和要素,对不同工种(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分类分层次考核。同时,要加大量化考核力度,提高考核质量。

要坚持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学年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做好民主评议或民意测评工作,对领导评议、群众评议结果所占的比例,可进行科学的确定,要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的精神。

二、考核等次控制

学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部门在考核时,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得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比例。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采取公示制,在本院范围内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为一周。各档次的评定标准是: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教学(教育)管理中成绩突出。

合格: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比较熟悉,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基本上能够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于适应本职工作,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

对于个别德才表现差,在考核中介于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人员,部门领导应指出其缺点或不足之处,并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告诫期。

三 、几种人员的考核办法

1、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只评定综合分和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当年参加正常考核;

2、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参加本年度考核;

3、公派学习、培训、外借一年以内的人员,仍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和工作的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借用单位提供;

4、因病、事假累计达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5其他特殊情况人员根据其当年度实际工作时间,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可参加年度考核;累计不足六个月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在课堂、校园及公共场所散布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者;

2参与国家明文禁止的非法组织、非法活动者;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教学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人身伤亡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无特殊情况拒绝承担学院或部门、系部所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者;

6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未经规定程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考核学年内连续旷工超过5天者;

7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者(以教学管理部门的评价结果为依据);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者;

9与学院订有经济合同或经济责任,未按期履行或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者;

10弄虚作假、虚报成果及工作量,骗取荣誉及考核结果者;

11、考核综合分小于60分者;

12上级部门或学院有其它充足理由(包括在师生中造成较严重不良影响或引发很大学生意见)认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五、考核程序

教职工学年度工作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考核结果直接与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级、技术工人等级、工资晋升和岗位聘任相联系,各单位(部门)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2009-2010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1、成立考核评议组织。在院党委领导下成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部门考核评议小组即:每个教学系、公共基础部、实训中心与成教部、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中心各设一个考核评议组,行政后勤管理部门设若干个考核评议小组。

2、个人总结、自我评价。每位工作人员根据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自己一学年(度)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填写本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考核表和《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各考核评议小组组织所属人员自评、互评,经个人述职、同仁互评,在听取教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对所属教职工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情况,按好中选优,宁缺勿让的原则,从中分别推荐出优秀者(20%)、合格者、基本合格者、不合格者,填写每个教职工的考核意见和拟定等级,并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对在机关(教辅)工作又兼任教学的“两肩挑”人员,参加两边考核,但考核等级指标数归主要工作一边计算分配。

4为了加强考核工作的领导,政治思想考核方面由院党委工作部组织,部门或系党组织负责考核评议和填写;业务考核方面由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门或系行政主要领导负责考核评议并填写评语、拟定等级。

5、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考核评议小组的意见,按规定比例综合审定每个人的考核等级,经公示后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表彰。

六、考核结果

1.将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

2.总结上报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职称评聘的一个量化指标。

六、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金霞东

副组长:郑其春  叶木全  钟金财

组  员:王存忠  高绍良  涂进荣  李伏忠  潘玉华  詹梓荣  席国胜  吴建坤  吴闽江  黄承彪  黄  重  林  琦  苏  锋  汤临峰  钟灼仔  李和平  张  帆  刘元生 郑高潮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院具体考核事务工作,主任由王存忠兼任。

七、部门考核评议小组

1.农业科学系

组  长:黄承彪    副组长:郭剑雄

2.机电工程系

组  长:林  琦    副组长;潘玉成

3.计算机系

组  长:苏  锋    副组长;张珠庭

4.财经管理系

组  长:汤临锋    副组长:郑建平

5.人文科学系

组  长:黄  重    副组长: 刘  光

6.公共基础部

组  长:吴闽江    副组长:李润菁

7.实训中心与成教部

组  长:钟灼仔    副组长:林学茂

8.图书馆

组  长:李和平

9.现代教育技术信息中心

组  长:张 帆

10.办公室

组  长:涂进荣

11.人事、党工部、纪检、工会

组  长:席国胜    副组长:李伏忠

12.教务处

组  长:高绍良    副组长:  何承苗

13.学生工作处、团委

组  长:潘玉华    副组长: 柳从礼

14.总务处

组  长:吴建坤    副组长: 兰梅生

15.财务科

组  长:刘元生    副组长: 郑文昌 

16.保卫科

组  长:郑高潮    副组长: 兰黄华

以上考核评议小组,组员名单由部门考核组确定。

八、考核时间

7月   日前个人填写考核表并交所属考核小组组长;8月25日至29日各部门考核评议小组组织评议,填写评议意见和拟定考核等级,8月30日将本部门人员考核表和各等级人员推荐名单报人事处。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各类等级的具体时间另定。

请各部门、各评议组按照上述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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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教工   学年度   考核   通知                

   抄报: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公务员局                

  2003网站太阳集团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