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审批单、请假审批单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7-04-13
浏览:10419次
2003网站太阳集团工作人员出差(学习)审批单
部 门(盖章): 经费代码项目: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出差人 | 等 人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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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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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自 月 日至 月 日 预计 天 | 经过、前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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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
| 拟借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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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部门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经费 部门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相关 部门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要 领导 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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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在部门和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对出差人数、任务、时间、地点、乘坐工具和拟借款金额进行严格审核并提出意见。
2.人员所在部门和经费管理同属属一个部门的,签在“经费部门审核意见”处。
3.相关部门可根据出差性质选择教务、人事(学习)、党工部、财务、科研和项目管理等部门会签提出意见。
4.领导审批主要是在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对报销方式、是否借款等提出审批意见。
5.本单一式三份(财务、人事和所在部门各一份、)。
2003网站太阳集团工作人员出差(学习)审批单
部 门(盖章): 经费代码项目: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出差人 | 等 人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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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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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时间 | 自 月 日至 月 日 预计 天 | 经过、前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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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 |
| 拟借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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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部门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经费 部门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相关 部门 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主要 领导 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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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在部门和经费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对出差人数、任务、时间、地点、乘坐工具和拟借款金额进行严格审核并提出意见。
2.人员所在部门和经费管理同属属一个部门的,签在“经费部门审核意见”处。
3.相关部门可根据出差性质选择教务、人事(学习)、党工部、财务、科研和项目管理等部门会签提出意见。
4.领导审批主要是在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对报销方式、是否借款等提出审批意见。
5.本单一式三份(财务、人事和所在部门各一份、)。
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职员工请假审批单
办理时间 : 年 月 日
姓 名 |
| 工作部门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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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
| 请假时间从 月 日至 月 日,计 天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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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婚产假 计生、人事 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病丧、哺乳假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分管 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 主要 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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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请假类别填写: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 2. 病假应附县以上医院证明,病假一星期及以上需人事处签署意见。 3.. 请假条一式3—4份,经审批后交所在系部(部门)、人事处、相关部门(婚、产假需交学院计生管理部门) 各一份。 4.一般教工请假(病假需附医保指定医院的疾病证明,下同)二天以内,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天以上至五天,由相关、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分管院领导审批;五天以上,由相关、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分别签署意见,院长审批。中层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院长审批(中层第一负责人请假还需党委书记审批);院级副职领导请假,由院长、党委书记审批;院长、书记请假由上级领导审批(宁职院〔2009〕64号)。
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职员工请假审批单
办理时间 : 年 月 日
姓 名 |
| 工作部门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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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别 |
| 请假时间从 月 日至 月 日,计 天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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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婚产假 计生、人事 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病丧、哺乳假人事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分管 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 主要 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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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请假类别填写: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乳假、丧假、工伤假。 2. 病假应附县以上医院证明,病假一星期及以上需人事处签署意见。 3.. 请假条一式3—4份,经审批后交所在系部(部门)、人事处、相关部门(婚、产假需交学院计生管理部门) 各一份。 4.一般教工请假(病假需附医保指定医院的疾病证明,下同)二天以内,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二天以上至五天,由相关、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分管院领导审批;五天以上,由相关、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分别签署意见,院长审批。中层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院长审批(中层第一负责人请假还需党委书记审批);院级副职领导请假,由院长、党委书记审批;院长、书记请假由上级领导审批(宁职院〔2009〕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