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学习 爱劳动 爱祖国”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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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职院人文 党【2013】10号
关于开展“爱学习 爱劳动 爱祖国”
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简明清新地明确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青少年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为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 爱劳动 爱祖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职院委【2013】63号)的文件精神,深化中国梦的宣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以下简称“三爱”),引导大学生不断升华对“三爱”的理解和认识,增强践行“三爱”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激发大学生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努力奋斗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三爱”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 重
副组长:刘 光 黄志秀
成 员:佘静雯 陈文亮 俞淑萍 张 敏 李文彬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2014年6月
四、活动对象
全系师生员工
五、活动内容安排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3年11月上旬)
召开动员大会,启动“三爱”教育活动。组织全系教师、学生会干部、班干部等学习学院党委《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 爱劳动 爱祖国”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职院委【2013】63号)的文件精神,印发我系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发动和吸引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三爱”活动。
(二)学习实践阶段(2013年11月中旬——2014年5月)
1.各团支部、班级开展“三爱”主题班会,做好主题黑板报,并通过微博、Q群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推进“三爱”教育活动。
2.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发动师生利用双休日和寒假时间参与到活动中,定期到实训基地开展实训实习检验及社会实践活动,参加企业生产劳动,让广大师生在活动中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劳动意识。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活动,大力弘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在实践中引导学生传承雷锋精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为人民服务。
4.配合团委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
5.组织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大学生评比活动。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6月)
“三爱”活动贵在全员参与、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每位师生都要认真总结,增强践行“三爱”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巩固活动成果,形成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刻苦学习、努力奋斗的良好局面。
六、活动要求
1.开展“三爱”活动要与“中国梦”结合起来;与学院发展目标、办学特色结合起来;与做好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学院“三风”建设结合起来;与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
2.以“三爱”教育贯穿活动始终。要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以爱劳动为核心的社会实践、企业实习、实训体验教育;加强以爱学习为核心的专业知识学习,以报效祖国。
3.精心设计活动方案,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的相关活动有鲜明、具体、实在的内容,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带头、有利于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创新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
4.重视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博、Q群、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宣传“三爱”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三爱”活动的实施方案、做法、经验、先进典型和进展成效,注意树立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身边的典型,营造开展“三爱”活动的良好氛围。
5.每次活动都要有记录,有活动过程照片、有总结,并及时报送系党支部。
人文科学系党支部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