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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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为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程序
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和程序依据《2003网站太阳集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宁职院学〔2017〕8号)。
二、奖学金的评定类别、等级及对象
奖学金的评定类别及等级详见学生手册中《2003网站太阳集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高职学生。
单项奖学金奖项(不包括张天福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高职学生。
张天福奖学金的评定对象:全日制高职二、三年级学生及高职茶叶相关专业一年级学生。
注:本学期不评定张天福奖学金
三、获评奖项说明
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各奖项可重复获评,不同奖项的单项奖学金可重复获评。
同一学期,有两项以上比赛成绩可同时获评文艺优秀奖学金奖项或同时获评体育优胜奖学金奖项,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评一个同一类别奖项。
四、成绩、考勤及违纪处分注意事项
参评综合奖学金及张天福奖学金,要求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的各项成绩(学期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分数及排名比例进行评定,对公选课成绩是否及格不做要求。
参评综合奖学金要求学期旷课不超过2节。
参评单项奖学金(不包括张天福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不做要求。
一年级茶业专业学生参评张天福奖学金只参考高考成绩,对入学后成绩及考勤不做要求。
二、三年级学生参评张天福奖学金,要求学年无旷课记录。
参评创新创业奖学金,要求学期成绩全部及格(不含公选课成绩)。
参评学期,因违纪达到处分条件,则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五、综合奖学金名额分配
名额比率详见学生手册中《2003网站太阳集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在不突破规定比率的情况下,各学院可自行统筹安排剩余综合奖学金名额。
六、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2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院奖学金的初步评定;
2、2023年3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2023年3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评定材料(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七、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
(1)二级学院准备材料: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手写版本)、公示文件、关于学院奖学金公示无异议说明、公示照片、推荐名单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
(2)班级准备材料(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学期成绩汇总表(加权平均分,含排名)、综合素质测评表、加减分依据、奖学金评定表、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除社会工作奖学金外,其余单项奖学金均须附证明材料)
2、电子文档:
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发至学生资助中心工作人员QQ。
八、相关要求
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发现不符合学院奖学金评定标准的学生名单,将取消该学生所在班级相应名额,不予更换人选。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并严格把关,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