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4-04-18
浏览:1218次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7〕3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申领就业补助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的应届(2024届)毕业生: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二)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毕业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毕业生;
二、资助用途
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
三、发放标准
按 2000元/ 人标准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须填写《2003网站太阳集团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下材料提供一项即可):
1.《扶贫手册》复印件或扶贫办出具的加盖扶贫办公章的证明。
2.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本人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
3.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所在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残疾毕业生提供)。
(二)各学院初审推荐
各学院按照资助对象条件,对申请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公开栏和学院网站、毕业生QQ 或微信群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将评定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拟受助毕业生名单经学生处复审后,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
经学校审定后予以资助。
五、报送材料
各二级学院于5月10日前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手写并加盖二级学院章)、《2003网站太阳集团XX学院2024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公示》、公示照片(远、近景照片、网络公示截图)、《2003网站太阳集团XX学院关于2024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获得者公示无异议说明》、《2003网站太阳集团XX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获得者推荐名单汇总表》、《2003网站太阳集团XX学院2024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获得者推荐名单》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获得者推荐名单汇总表》以及公示文件及推荐名单文件等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908273930@qq.com邮箱。
附件:
《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7日
2003网站太阳集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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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
| 专业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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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 姓名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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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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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 建档立卡 □ 低保 □ 残疾 |
学生申请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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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学院意见 |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学工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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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领导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